台灣旅宿業面臨嚴重缺工危機,基層人力短缺導致部分飯店無法正常營運。為解決人手不足問題,業者希望引進飯店外勞填補空缺,但因政策限制,需另外尋求合法且可行的解決方案。
儘管政府並未開放旅宿業移工,我們依然可以在餐廳、飯店看到外籍服務生來為我們服務,難道這是非法打工嗎?讓我們透過本篇文章來為您說明。
飯店外勞怎麼請?原來還有這兩個人選
現行法規並未開放旅宿業移工,但餐廳雇主依然可以從不同管道引進外國人力,紓緩人手不足的窘境。
以下是2個可以從事餐飲業的外國勞工介紹:
外籍服務生:靈活的短期人力方案
僑外生,通稱外籍服務生,適合餐廳需要短期或部分時段人力的情況。
僑外生的特點包括:
- 工作範圍:校外兼職(如餐飲服務、補習班助教、家教)、零售業、基礎服務業等。
- 工時限制: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,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。
- 法規要求:僑外生需向勞動部申請取得工作許可,雇主必須確認其許可文件。
外籍實習生:飯店餐廳的最佳解方
若飯店需要穩定、專業且長期的人力,外籍實習生是更適合的選擇。
與僑外生相比,實習生具備以下優勢:
- 長期支持:合約期較長,適合全職需求。
- 專業訓練:多數外籍實習生經過專業培訓,能快速適應工作環境。
- 外語能力:能為企業帶來外語競爭力,開發更廣的業務範圍。
- 申請流程:符合資格的雇主可透過外勞人力仲介合法引進。
- 合約期限長:
- 飯店業合約為4年(114年起1年改為4年)
- 餐飲業合約為1年
新手雇主容易犯的錯誤,小心被開罰還有刑責
企業雇主要想聘請外籍服務生,需注意求職者是否有向勞動部申請取得工作許可。
若沒注意以下幾點,將會有罰款以及刑責:
1. 僑外生未取得工作許可證
僑外生在找工作之前,需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工作許可。
若僑外生未經許可工作,會以違反就業服務法 第 43 條 規定,最高可處新臺幣 15萬元以下 罰鍰。
2.業主聘僱沒有工作許可的僑外生
在決定聘請外籍服務生後,業主可以請僑外生提供他的工作許可 QR code,來確認是否確實申請工作許可證。
若雇主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僑外生,依法可處最高 75萬元 罰鍰。
3.讓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工作
如果讓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工作,不僅會被處以 新台幣 3萬元至15萬元 的罰款,還有可能面臨停聘外勞的處分和禁止申請外籍勞工許可1至3年。
不同的工作身份,有不同的工作規範與準則,建議雇主們在雇用這些外籍勞工之前,確認求職者的身份以及許可證。
※發展署提醒,因目前未開放大陸人士及學生在臺工作,若雇主聘僱大陸學生工作,將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,並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及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,雇主應注意求職學生身分,以免受罰。
外國人許可的工作法規
根據勞動部就業服務法 第 46 條 規定,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,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以下列各款為限:
- 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。
- 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。
- 下列學校教師:
- 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。
-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。
-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。
- 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。
- 運動教練及運動員。
- 宗教、藝術及演藝工作。
- 商船、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。
- 海洋漁撈工作。
- 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。
- 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。
- 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,國內缺乏該項人才,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,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。
從事前項工作之外國人,其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,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,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。
雇主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聘僱外國人,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,並以定期契約為限;其未定期限者,以聘僱許可之期限為勞動契約之期限。續約時,亦同。
【資料來源】勞動部就業服務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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